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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02 04:22:57

农贸市场管理规章制度

  农贸市场往往是鱼龙混杂的地方,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农贸市场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

  农贸市场管理规章制度一

  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促使我镇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作为政府民心工程,做好做实,使我镇农贸市场的经营环境及管理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提升,成为政府满意、群众实惠、市场繁荣的文明窗口。

  一、市场管理干部工作制度

  1、公开干部岗位职责和输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2、依法办理进场经营资格审批手续,按照分开公评原则安排摊位。

  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市场管理和查年违法违章案件,做到文明管理,正经办事,程序合法,处罚得当。

  4、着装上岗,亮证检查,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勇于同违法乱纪行为斗争。

  5、遵守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廉政守则,不准在发照收费办费办案安排摊位等工作中徇情枉法,不准参与经商办企业和企业中入权力股分取红利。

  6、建立市场管理干部政治学习和职业培训制度,努力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7、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市场管理费收交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进入集市贸易的商品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取少少量的市场管理费。工业品,大牲畜费率按成交额计算不得超过1%其它商品不得超过2%"并应将收费标准颂于众,接受群众监督。摊位设施和经营情况确定。摊位门店要努力实行公开招标制度。

  2、在市场设摊经营的经营者必须按规定交纳市场管理费。不准瞒报商品数量,逃漏市场管理费和故意抗拒刁难瞩费人中履行公务。

  3、收费人必须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较为准确地计算商品价值,做到收费合理,不多收,不漏收。收费人员在收款时必须开具"市场管理费收据"做到手续完备,钱据相符当面点清帐目清楚。现金应当日上缴,不准截留公款。

  4、对固定摊位可实行按月定额收取市管费的办法,由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交会。月收费按月平均成交额核定,半年或几个月调整一次。临时设摊的可在申请摊位时收取。对自销农民实行划片设摊,逐个收费。

  5、收费人员必须遵守法,佩戴标志,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不徇私情费,不乱收费,不接受经营者义不容辞送礼,不向经营者借款,赊欠索取商品或利用工作之便宜货。违者从严处理。

  三、市场卫生管理制度

  1、凡进入市场的购销人员都有必须讲究卫生,不准擅自在市场内张巾广告和在墙上,摊上随意涂写,堆放杂物,体质市场整洁。

  2、必须严格执行<<仪器卫生法>>,严禁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霉变食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营业人员必须人员必须穿戴白衣白帽和白袖套。经营熟食的必须有防蝇防潮尘防腐设备和清洁用具。

  3、市场内应建立必要的'卫生设施,设立卫生宣传栏果壳箱,痰孟和下水道自来水以及垃圾处理装置,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应轩冷设备,大型市场要有公共厕所。

  4、市场都有必须确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上市商品检验和卫生管理工作。大弄市场应建立市场爱卫会或卫生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检查。

  5、市场要配备卫生保洁员,专门从事清卫工作。农贸市场在夏季节要经常进行灭蝇灭蚊灭菌等防疫消毒。

  6、坚持经常性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个体商贩做好自清何洁工作。每个摊位实行摊前摊后柜台上下卫生包干,及时清除摊位周围的垃圾和脏物。经营多垃圾商品的摊主必须自备盛放工具集中垃圾送到指定的堆放地点。

  7、对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场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酌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警告停业整顿等处理。

  农贸市场管理规章制度二

  1、商户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不得以任何性质进行违法乱纪活动。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质量不合格商品、过期商品。

  2、商户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必须遵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私自乱接电源、不得违章使用电器、不得有明火产生;不得出售及存放有毒、有害、易 燃易爆物品。

  3、商户要文明经商、礼貌服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坚持“顾客永远是对的”的经营理念,对受委屈的从业人员设“委屈奖”。

  4、商户之伺需公平竞争,不得恶意诋毁他人商品,销售过程中不得缺斤少两。各商户在任何情况下不许以任何理由在市场内发生争执或冲突,否则将予以重罚或终止合同。

  5、商户要保持市场环境卫生,垃圾放入指定位置,货物摆放不得超出自己租赁范围内。此范围卫生要达到甲方要求的营业标准。

  6、商户要按市场规定时间进行经营(大多数商户意见)不得私自关闭摊位、改变装修、不得随意张贴、悬挂广告标语,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申报,经甲方同 意后方可。

  7、商户不可擅自改变经营品项,转租转让碓位要向甲方提前申请更改合同。

  8、商户要爱护公共奢侈,不得恶意损坏,侵占。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以上条例请各商户认真遵守,甲方将严格执行,有奖有罚,做到公平,公正。违反任何一条制度并不听劝告的都将视情节轻重处于20元-200元的罚款,严重违纪者甲方将终止合同,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农贸市场限期整改通知

        导语:下面一篇范文是关于农贸市场限期整改通知,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借鉴。  

农贸市场限期整改通知书  

市政公益及机关服务中心:

  根据绵阳市工商局相关要求及科学城工商局《关于落实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两个测评体系指标任务分工的通知》,20xx年7月20日科学城工商局重点在花园市场、沿江市场、望江市场开展了市场环境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各市场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花园市场:

  1、 水果摊位摆放不整齐,卫生条件较差,存在占道经营的行为。

  2、 市场入口,卤制品摊位及豆制品摊位背后存在乱停车辆的行为。

  3、 猪、牛肉、豆制品普遍未按要求着卫生工作服。

  4、 存在活鸡未入笼销售的行为,活禽销售区乱摆摊点现象普遍。

  沿江市场:

  1、 市场环境及卫生状况欠佳。

  2、 食品柜台及摊位摆放无序。

  3、 存在未亮照经营的行为,食品经营户未按要求着卫生工作服。

  4、 车辆乱停乱放状况普遍。

  望江市场:

  1、 水果摊位摆放不整齐,卫生条件较差,存在占道经营的.行为。

  2、 临时售卖摊位现象普遍,且均无法显示相关证照。

  3、 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

  4、 市场内鲜鱼售卖点存在超范围经营(出售火锅底料)

  5、 个别门面存在占道经营的现象。

  6、 市场整体卫生状况欠佳。

  以上为科学城工商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情况,望加强市场管理工作,按照《绵阳市落实【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指标任务分工(2012)版》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全面提升市场环境。

  科学城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年*月**日

农贸市场研究报告

  农贸自由市场又称农贸市场、自由市场,是指在城乡设立的可以进行自由买卖农副产品的市场。以下是小编带来农贸市场研究报告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农贸市场研究报告 篇1

  xx县相公镇位于xx县东北方向15公里处,全镇面积33。3平方公里,辖12个行政村,45个村民小组,3526户13351人,(镇区人口3216人),1998年撤乡建镇,为省级重点建设城镇,先后被省市评为“小城镇规划建设示范镇”“卫生先进镇”等多项殊荣,相公镇民风淳朴,文化底蕴深厚,因是隋朝尚书牛弘故里相公镇而得名,镇北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牛弘墓。相公镇地处陕甘两省交界,交通便利,福银高速、西平铁路穿境而过,长宁路、冉相路在此交汇,村村已通柏油路、水泥路。大唐彬长电厂煤灰厂和胡家河煤矿已建成投产。相公镇是果业大镇,也是大棚蔬菜生产基地。全镇果园面积19800亩,是陕甘两省四县(xx、彬县、宁县、正宁)的主要贸易集贩地。沿街门店400余家。农历二、五、八逢集,逢集人数可达数万人众,商贸流通活跃。

  目前,该镇还没有一个功能完善、条件较好的农贸市场,大多数商贩沿街摆摊设点,卫生状况极差,且严重影响交通,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难行,与市县政府建立礼貌城镇和卫生城镇的要求格格不入,群众对此状况也很不满意,早有意愿期望当地政府出面协调改变现状,建设一座有规模、上档次的农产品交易农贸市场,以解决当地群众自产自销农产品销售的困境,促进当地市场繁荣和经济发展。为此,公司审时度势,乘势而上,协调各方关系,在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自筹资金1192。8万元,建设相公农贸市场。

  项目选址在相公镇农机站,经镇政府协调转让征用,贴合国家政策。

  此项目选址地处镇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通行便捷。在此兴建“相公镇综合农贸市场”能够解决周围近百平方公里内群众自产自销农产品过程中有市无场的困境,为周围群众和煤炭职工购买农产品带给便捷,也能为当地群众带给部份就业岗位,直接促进农民增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状况;

  项目单位名称:陕西福气果业有限公司

  所有制形式:有限公司

  陕西福气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资金600万元,公司位于xx县。主要经营范围有:农贸市场建设开发;房屋和市场经营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水果种植、销售、加工;苗木培育和销售;冷库租赁的专业化公司。

  截止09年,企业资产总额2137万元,现有员工5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人。

  目前,公司已建成3600吨气调库一座,100亩示范园,300亩标准化基地。每年经销优质水果600余万斤,销售收入壹千多万元。

  公司还致力于发展现代高科技农业,正在xx县实施与山西农业科学院合作开发的绿色高科技项目——枣草间作附带养殖生态基地。该项目计划实施面积5000亩,分布在芋元、彭公、相公三乡;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建成后,不但为我省及整个西部地区荒山和平原绿化带给大批生态经济型高科技苗木及草种,还为我省果业发展带给了新的方向及现代运作模式,同时运用“公司+农户”的形式带动周边群众脱贫致富。

  陕西福气果业有限公司,目前是xx县区境内具有经济实力、管理潜力强,人气指数高,发展前景好的农村集贸综合市场开发建设的实体经济公司,具有良好的规避市场风险,争取最大经济效益的管理经验和经营理念。公司始终坚持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坚持把促进新农

  村建设和区域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透过项目带动作用,更好地辐射周边农村镇集贸市场建设和经济发展。以此来拓展公司业务,扩大经营业绩,使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不断的加大规模、上档次。为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做出用心贡献。

  二、项目建设资料;

  项目建设用地经相公镇政府协调,征用原相公镇农机站

  旧址土地5100平方米,建设市场内商业用房5600平方米,硬化道路1500米,主要用于周边群众自产自销农产品购销交易活动。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投资估算:1192。8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所需1192。8万元资金全部由陕西福气

  果业有限公司自筹。

  四、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选址准确、选址合理、规模适度、市场前景好、

  投资回报率高,建成后年均可收益156万元,投资利润率13。08%,从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整体效益来看,该项目完全可行。

  五、分析结论;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亚欧大陆桥的贯通及沿线经济

  带的形式,xx县发展“东接北五县,西连庆阳、平凉,南托宝鸡、灵台,北跨宁县、庆阳”的空间格局,相公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是陕甘两省四县(xx、彬县、宁县、正宁)的主要贸易集贩地。相公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科学谋划,精心部署,全镇经济、社会持续了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且随着大唐彬长电厂煤灰厂和胡家河煤矿的建设,为相公镇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借此发展机遇,该项目的建设是很有必要的,经分析认为:

  1、该项目贴合相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相公镇近期计划的重点项目,项目的实施,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农产品流通,繁荣城镇贸易,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具有重要好处。

  2、从项目建设方案,工程技术角度来看,工程的设计、施工等,技术力量、施工经验和管理经验是成熟可靠的,不存在技术风险,且投资方资金充裕,必须能如期竣工。

  综上所述,该工程贴合xx县和相公镇经济发展战略,对相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项目建成方案可行,工程技术方案运作模式成熟可靠,因此,该项目不仅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农贸市场研究报告 篇2

  第一章项目背景和条件

  一、项目背景

  泸溪县辖镇。1949年为武溪镇,1950年属一区,1958年设武溪公社,1980年复镇。位于县境东南部,面积4、6平方公里,人口0、6万,距县城9公里。原为县城,1996年县府迁白沙镇。319国道经此。辖东正街、西正街、北正街、南正街4个居委会和五里州、城郊、称砣山3个村委会。农作物有水稻、玉米、蔬菜。乡镇企业有印刷厂、米粉厂、糖厂等。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武溪镇是“以农副产品集散为主的集镇”,覆盖区域广,商贸流通量大,区域内农业、农副产品资源十分丰富,其椪柑、蔬菜等产品独具特色,品质绝佳,常年来此地经营的客商络绎不绝,交易十分活跃。长期以来武溪镇没有一个规范的交易市场,集贸经营秩序零散混乱,严重阻碍了商品交流规模扩大,严重制约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当前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立国家“礼貌县城”活动深入展开,现有的以街为市,以路为市,占到经营,人车混乱的现状严重制约商品流通和集镇发展,已不能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群众怨声载道,当地政府面临严峻的工作挑战和舆论压力。建设一个规范的农贸市场,是带动当地农民发展生产,实现商品转化,解决集镇富余人员就业,加快城镇建设,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趋势,武溪镇农贸市场必将会建设,但是,依照以上所述,尽快尽早建设武溪镇农贸市场已是势在必行,十分必要。

  第二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一、项目规划设计原则

  1、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选址原则。在选址及规划安排上注重老百姓的需求,不太偏太远,周边环境相对宽敞,人流进出、车辆周转有充分回旋余地。经多方论证,项目最终选址在武溪镇北正街。

  2、合理布局,精心设计的原则。新市场的设计贴合现代化市场的标准,适应当前经营要求,充分做好采光、通风、排水、消防、卫生、垃圾处理、管理、输配电、内部通道及出入口等一系列合理设计,使菜场经营和居民消费能够在一个良好的'、和谐的环境中进行。

  3、适度超前,业态提升的原则。在内部结构优化设计的基础上,同时注重外围环境配套设施的同步完善,其外围有近500平方米的场地,可满足市场停车,物流运输配送等要求。

  4、发挥优势,打造特色的原则。引导成立柑桔、蔬菜等营销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与指导。把新市场建设和发展成为有地方特色的示范龙头市场,打造品牌,推动市场的健康稳步发展。

  5、规范管理,人民满意的原则。市场建成后,政府只进行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原有的蔬菜、肉食、水产、农产品、水果批发等商户全部进场经营,市场的管理既可持续原有模式,或是引进市场化的经营管理方式。进场经营后,其一更便于加强市场统一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场内经营户更容易理解和遵守;其二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由市场来管理市场,政府与老百姓的摩擦减少,政府只在关键时候进行协调,利于政府与老百姓间良好关系的构建;其三便于引进竞争机制,进一步激活市场,使市场向更加健康活跃的新型现代化市场迈进。

  二、项目建设规模

  该农贸市场占地面积4300m2,其中农贸面积2300m2,综合面积20002,中心通道高4米,主体工程为钢管框架结构,顶棚采用透明塑胶瓦,可设85个交易摊位,基本满足2000人的日交易需求。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劳动定员

  一、组织结构

  项目立项后,镇政府将专门成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招商引资及项目招投标和工程监督,项目动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与建筑承包商一齐合作,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及工程进度,全面协调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劳动定员

  工程施工上,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聘请相当资质的建筑单位前来施工,严把质量关,控制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达标,项目完工后,将专设机构对农贸市场的卫生日常使用实行管理。

  第四章建设工期

  思考到当地人民群众对该市场建设的迫切需要,以及市场建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且该农贸市场为小型工程,施工技术不复杂,安装工程较简单,该农贸市场建设工期为11个月。

  第五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估算依据

  (1)项目估算依据省建委颁发的有关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工料表规定进行。

  (2)省建委建筑工程部发布各地市主要材料最高限价。

  (3)主要材料按当地市场平均价格估算。

  二、投资估算

  (1)主体工程为钢管框架结构,顶棚采用透明塑胶瓦,材料价格按当地市场平均价估算,造价大约300元/平方米,计126万元。

  (2)交易台及装饰为简单装修按市场的普通标准适合市场的需求每平方造价55元/平方米,计24万元。

  (3)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按估算为30万元。

  (4)其他配套设施如肉食摊位、水产品交易摊位等特殊摊位估算20万元。

  (5)店铺门面改造费80万元(其市场内共有48户,每户按照200元给予扶持改造)。

  (6)其他费用140万元。

  项目合计总投资420万元。

  三、资金筹措

  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拟采取如下办法:

  1、自筹资金120万元。

  2、地方配套200万元。

  3、申请省级扶持申请补助100万元。

  第六章效益分析与评价

  一、社会效益

  1、武溪镇农贸市场建成后,能彻底解决本镇长期以来构成的以路为市、以街为市、占道经营、人车混乱的局面,为商品经营者带给一个良好的经营场所。

  2、能促进本镇集镇建设,改善市容市貌,彻底治理市场环境,整治脏、乱、差状况。

  3、交通阻塞、人行不畅的问题得到解决,交通不安全、社会治安不稳定因素将进一步减少。

  4、为发展经济,带给方便安全的交易场所,促进农产品、林特、水产品、农副产品的交流,拓宽商品交易渠道,为加快农村产业化建设,加速实现富民强镇创造条件。

  5、促进市场规范化管理,从而使违规违法行为得到控制,推进市场经营秩序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

  6、有利于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充分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管理,控制偷税漏税,增加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

  7、项目建设能解决部分社会富余人员就业问题。

  二、经济效益

  该市场为国家投资公益性小型建设项目,项目属政府行为,按照“以市场养市场”的要求,本经济效益只对市场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人员工资以及还款计划和偿还潜力进行内部财务分析;不对税收,动态投资,财产折旧,收入敏感性等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七章可行性结论

  武溪汉王镇兴建农贸市场所在地既是该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周边乡镇的物资交流中心,流动人口较多,承担着本镇和周边乡镇近3万人的商品服务。区域商品资源十分丰富,发展前景十分广阔。该项目不仅仅社会效益显著,而且在经营收入保守估算的状况下,经济效益仍很可观,项目完全能够到达预测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技术规划方案合理可行,经济社会效益良好,经研究论证认为项目是完全可行的。

  第八章推荐

  武溪镇农贸市场建设对发展武溪经济,改善集镇面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都十分支持项目建设,盼望尽快实施该项目,为使这一项目顺利实施,期望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同时给有必要优惠政策,是该项目如期建设成功。

农贸市场的管理条例

  农贸自由市场又称农贸市场,或自由市场,是指在城乡设立的可以进行自由买卖农副产品的市场。那么,相关的管理条例有哪些呢?下面大家就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责任、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用农副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常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设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人民政府履行对农贸市场规划、培育和发展的职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农贸市场文明创建、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评比。牵头组织对不依法经营的农贸市场进行整治、关闭、取缔和拆迁。

  经贸、国土、建设、消防、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税务、物价、城监、动物防疫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市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第二章市场开办者

  第六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

  (二)具备与开办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具有与开办市场的规模相应的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后市场方可开业。

  第八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杜绝各类不安全食品上市:

  (一)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等条款;

  (二)应当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三)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市场开办者应当每天派专人检查场内经营者的重要食品进货凭证,审核重要食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

  (四)应当设置规范的市场食品准入档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档案;

  (五)应当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蔬菜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每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或与有资质的质量检验中心签订定期送检协议,也可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六)应当查验畜产品、禽鸟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对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入场交易;

  (七)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相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

  公示内容包括:场内经营者的证照情况、市场管理制度(含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况、场内经营者违法违章记录等。

  (八)应当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市场管理人员每天都应对市场内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要求经营户停止销售,或监督其销毁,做退市处理。

  (九)应当建立健全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制度。市场开办者应积极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尝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尝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九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制定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消防检查到位,有记录。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持证上岗;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三)每个固定铺位应当配置灭火器;

  (四)市场内禁止商住不分、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物品、电线乱拉乱接、烧香拜佛等造成消防隐患的行为;

  (五)市场开办者应当经常检查市场建筑物状况,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六)市场开办单位应严格消防管理,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十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组织制度,承担对其所办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市场开办单位应当保证场内经营者的主体合法性,领取证照经营,与入场的经营者签订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市场开办单位应当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经营者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等。专业或批发市场应实行计算机管理;

  (三)应在市场内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投诉站应当设有公平秤、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公平秤须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

  要求并督促检查农贸市场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也可以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提供给经营者使用。

  配合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市场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四)应当设立专门机构,配备负责维护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设施设备检修、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信息宣传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建立市场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市场管理人员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并佩戴统一证件上岗;

  (五)划行归市,设置规格统一、美观、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及明确的市场导购图;

  (六)维护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督促家禽及肉品经营户实施每天清洁消毒制度,对鲜活家禽存放销售区实施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制度。有完善的清洁制度、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有记录;场内地面应做到硬化、平整、清洁,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保持市场通道畅通,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保证门前、场内车辆停放整齐;承担市场责任区内的“门前三包”责任;

  (七)保持三鸟档口排水排污通畅,禁止人畜混居;应修建专门的活家禽宰杀加工室,实行封闭式宰杀;销售、屠宰人员防护措施到位;

  (八)家禽及肉品经营户应对经营场所实施每天清洁消毒制度,其中鲜活家禽经营户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上岗作业,禁止人与家禽混合居祝在市场开办者组织下实施每月清空家禽休市消毒制度;

  (九)市场内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分开,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十)应当修建公用卫生间,并保持整洁明亮;

  (十一)应当根据国家政策调控规定的需要调整相关责任。

  第三章市场经营者

  第十一条除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外,市场经营者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其营业场所悬挂营业执照;需要办理其他经营许可手续的,还应当悬挂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一)市场经营者应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经营者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或生产加工者索取食品质量合格的`票证。其中牲畜活禽及其肉类应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应提供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其他类产品参照上述执行;

  (二)市场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出具信誉卡或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明示经营者名称、具体经营场所或摊位号、联系电话等;

  (三)市场销售的肉类及肉类制品须从政府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进货,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食品不得上市,肉品经营者必须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和检验合格证明;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违禁野生动、植物和水产品;

  (五)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以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六)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生熟食品;

  (七)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腐烂变质食品。禁止在市场内销售不明死因的河水产品、腐烂去皮瓜果;

  (八)市场经营者不得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要具备防尘、防蝇设施和冷藏器具、消毒设施。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一)市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进场经营协议书的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二)市场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

  (三)农贸市场内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农贸市场经营者应当使用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以及人为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使用虚假产地、假冒其他企业名称或代号、伪造或冒用优质商品、认证产品、许可证标志及危及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等的假冒伪劣商品;

  (五)市场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对销售的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不得贬低其它市场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六)市场经营者应保证经营场所内消防安全,不应商住混用,严禁搭建住人夹层,不应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其他夹层;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市场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发展的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农贸市场内生猪及其肉品采购、定点屠宰、食盐、酒类监管等职责。

  第*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审查确认市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履行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等职责。

  第*条农业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依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履行对农贸市场内猪肉瘦肉精检测、三鸟检验检疫、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等职责。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部门对农贸市场防火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对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验收,履行对未经消防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监督和查处等职责。

  第十八条规划建设部门对农贸市场规划发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履行对未经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进行监督和查处等职责;

  第十九条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履行依法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

  第二十条城市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市场摆卖秩序、车辆停放、乱张贴等监管职责。

  第二十一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履行查处有害、有毒及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农副产品交易行为,市场防疫、清洁消毒、卫生保洁等监管职责。

  第二十二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禽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查验义务和定期清洁消毒措施义务。

  第二十三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商品量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短斤缺两行为,确保公平交易。

  第二十四条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对违反规划、用地、消防、建设等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制止,关闭、拆除和取缔。